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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喻】从前有只狐狸

我再也不修仙了,真的。



从前有只狐狸叫叶修。

叶子的叶,修仙的修。

是一只有着蓬松大尾巴的毛茸茸的火红色的狐狸。

但他和一般的狐狸不一样。

从他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来,他是只修仙的狐狸。

天界规定,若诚心修炼,狐每一百八十年可修得一尾,九尾即可羽化成仙。

叶修不服气,愣是九十年就修出第二条尾巴,在玉皇大帝冯宪君的眼皮子底下晃悠,两条火红火红的狐狸尾巴摇来摇去,好不自在。

后来他化为人形后的身高就永远超不过一米八。

张佳乐听闻此事后,乐得差点从树枝上掉下来,笑得浑身鸟毛乱颤,赤狐白了他一眼:“你这只麻雀好意思说我吗,你也没有一米八。”

鎏金色的鸟气愤地跳了起来:“金乌!我是金乌!才不是麻雀!”

红狐狸冲他吐了吐舌头,靠着树根蹲坐了下来,慢条斯理地开始梳理毛发。

张佳乐见一时没人回应,站在树枝上看着火红色的狐狸慢悠悠地舔右爪,舔完右爪舔左爪,然后两只爪子往头上一糊开始洗脸,五只毛茸茸的狐狸尾巴乖巧地搭在一边。

金乌有点站不住了,抖了抖金黄的尾羽,赤色的鸟嘴一开一合:“除了长不到一米八冯宪君就真没对你干别的事了?”

这只开挂的狐狸修炼飞快,天帝也奈何不了他,只能感慨天资奇佳,是个修仙的好苗子。

好苗子就是好苗子,不用揠苗就能疯长,农民冯宪君非常欣慰,常常派小仙下凡来看看叶修,顺便指派一点任务,大有一番培养接班人的架势。


但令人悲伤的是,好苗子并不领情。

嘛,天才总是有一点个性的嘛,不然都不好意思被叫做天才。

叶修也常常给天帝一些建议,言语犀利却又意外的诚实有用,但是面对着叶修一脸欠揍冯宪君又挤不出言语表扬他。

冯宪君也不是没想过给这只大胆的狐狸一点惩罚,可当他的手伸向好苗子时才发现这不是开心农场。

这是植物大战僵尸。

毕竟是玉皇大帝,就算作为僵尸也是僵尸中的巨人,豌豆射手叶修就算一口气十连发也打不死他。

没有惩罚这只狐狸是有爱才之心在其中,但更重要的是,狐狸想要修成仙太难了。

修仙之人兮列如麻,常常在那些深山的绝壁上,还有着深深的坑洞,盘坐着枯骨,经纶卷轴满地,修仙之人爬到洞里后就剪断了绳子,最终活活饿死。

也许他们在死前因饥饿而产生的幻觉里看见了青冥浩荡不见底,日月照耀金银台的景象,以为自己终于成仙而去,那也就是修仙的凡人最好的结局了。

凡人已是如此,何况妖怪呢。

一百八十年一条尾巴,千余年就能成仙。

这引诱多少狐狸奋不顾身投入进去,但成功的寥寥无几。

这又牵扯到另外一条规定了。

凡狐狸修行到了一定程度,要获得下一条尾,就要满足人类一个愿望,但愿望的代价是自己的一条尾巴。

这就忒不厚道了吧。

我只知成仙之路就在脚下,诚心尽力即可翱翔九天,我哪知路的尽头是个坑。

还是粪坑。

于是好多狐狸修仙不成,便出来祸害人间,一时狐妖四处作乱,上京赶考的书生早就不知丢了多少个。

为什么上京赶考的书生失了那么多?

原因很简单,赶考的书生大多寄宿荒山野岭,十年寒窗苦读两耳不闻窗外事使得大部分的白面书生头脑里除了四书五经也没有什么了,也许个别脑里还装着村口的翠花,不在话下。

对于放飞自我的狐妖来说,他们很好戏弄。

对于依旧一心想要修仙的狐狸来说,他们也很不错。

他们的愿望也相当简单,无非是高中状元考好试之类的,没有杀人没有犯法,实乃实现愿望的首选人选。

狐狸叶修也是这么想的,安全又便宜,很好。

自从当年他在林子里跟着那夜篝火的男子一起吼了一嗓子就变得小心多了,谁知道不过是跟着嗷嗷了两声,秦朝的天下就乱了呢。

叶修晃悠着八条尾巴,抬起后腿挠了挠下巴,靠在白墙下打了个哈欠。

差不多是今天了,他已经悄悄尾随了那两个书生一个星期了,今天他们将在这个破庙里借宿一晚。

荒郊野岭,孤男寡狐,想想就很刺激。

但是两个书生该选哪一个作为实现愿望的对象呢?

两个书生,一个聒噪一个安静,一个瞎几把乱叫一个全程保持微笑,叶修心里明镜似的清楚。

当然是选长得比较帅那个。

谈笑声远远地飘了过来,叶修一个转身刺溜窜进了树丛,跃到树上蹲伏着,刚好可以把小院尽收眼底。


夜已深。

黄少天把书卷一合,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宽大的袖子滑了下来,露出结实的小臂。

“太晚了,该看的我们也差不多看完了,师兄你不去休息吗?”青年的声音里揉进了浓浓的睡意,困得话都变少了,言语里带着鼻音。

执卷的男子抬头看了他一眼,嘴角保持着微微上扬的弧度:“你先去休憩吧,我再看一会儿。”

黄少天也不含糊,径直走开,想必也是累了,他们连着赶了两个星期的路,晚上还要温习功课至半夜三更,而这一切都是为了金榜题名,名扬天下。

一盏油灯灭了,另一盏还昏暗地亮着,透过薄薄的窗纸透出来。

喻文州揉了揉眉心,又翻过一页,借着昏黄的油灯看书很吃力,看不久眼睛就又酸又痛。

木门忽然嘎吱一声被推开了,油灯里火苗微微一晃,却愈发明亮了,一女子半推开门,朝里边张望。

喻文州一愣。

肩若削成,腰若约素,肌若凝脂,气若幽兰,折纤腰以微步,呈皓腕于轻纱。
眸含春水,修眉端鼻,颊边微现梨涡,云鬓低挽,
斜插一只步摇,缀着点点紫玉,微微泛着光。
微光映照之下,容色晶莹如玉,如新月生晕,如花树堆雪,明眸善睐,顾盼生辉,美艳不可方物。 她美目流盼,自带一股轻灵的气息,触及喻文州的目光,女子微微一笑,整间屋子似乎都被照亮了。

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

喻文州朦朦胧胧地大抵是懂了,周幽王为何烽火戏诸侯,夏桀为何酒池肉林,唐玄宗为何会对一缕青丝痴笑。

自古温柔乡英雄冢,帝王尚且如此,何况一介书生。

那女子也是微微一怔,随即移开了目光,面上微红,矮身作了个揖。

喻文州连忙回礼,却是不知如何开口:“你......”

“奴家唤作忧郁小猫猫,”女子低眉,娇羞掩面,“唤奴家小猫猫便是。敢问官人大名?”

这个名字。

让人窒息。

刚才尚有一点旖丽的心思也没了,喻文州正色道:“我是喻文州,赶考的书生。”

“原来是这样。”女子放下掩面的丝巾,上前一步,逼近了喻文州。

喻文州忽然动弹不得,心中警铃大作。

女子身上丝丝缕缕的香气缠上喻文州的身子,他们之间的距离不过一拳,被那双水汪汪的眼一看,魂都要被勾去了。

“奴家本天上仙子,见官人读书辛苦,特来照顾官人,”女子的声音婉转动听,“官人倘若有什么愿望,只管说出来便是。”

就是这个时候了,叶修冷静地看着面前的年轻人,一双桃花眼未语先笑,倒是看不出慌乱。

说吧,金榜题名还是家财万贯。

面前的书生却迅速拉开了距离,正襟危坐,正欲说话,他的脸上忽然多了点叶修所看不懂的神情,不过叶修也不太想去思索,太失败了,软香温玉在面前,你却要跟我谈理想,这人娶不到老婆的。

喻文州开口了,神情有些肃穆:“我欲平天下。”

壮志凌云,青年才俊,实在叫人想拍案叫好。

但是叶修有点心疼自己即将失去的尾巴,谁知道这书生的愿望这么难办。

还没等叶修心疼完,喻文州忽一拍桌子,从隔壁走出一个人来,朗声笑道:“狐妖休作怪,你已经被我们发现了。”

叶修心里暗笑,两个小屁孩,想收拾你叶哥,还早着呢。

走出的青年见叶修不动,便补充道:“这么多书生在荒郊野外失踪,你还真以为我们是书生吗?”他执着一把修长的桃木剑。

“姑娘你要是要离开,我们也不拦你,但是你以后休要祸害书生了,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喻文州劝慰道。

“还同狐妖说什么,直接收拾她好了!”黄少天大喝一声,把符纸往剑上一拍,哪知那桃木剑上忽然迸发出强大的气场,房屋正中的女子柳眉微蹙,一闪身不见了。

空气里还残留着微微的香气。

黄少天快步走出门张望了一下,朝喻文州比了个手势:“那狐妖好像走了。”

喻文州方才松了一口气,仰靠着墙壁,闭着眼揉眉心:“果然还是有狐妖的。”

“还好有魏老大的桃木剑,不然我们还吓不走她,我刚刚演得好吧我都要被自己折服了哈哈,”黄少天观摩着桃木剑,“真想亲它一口。

喻文州也笑了起来:“快去睡吧,时间不早了,我们还要赶考。”

黄少天应了一声,打着哈欠转身离开了。

叶修在心底把魏琛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了一遍。

原来刚刚他没走,只是隐形于房间内,凭着他这么多年的修为,一般人发现不了。

就说刚刚那股强大的气息似曾相识,原来是那老不死的道士魏琛,这两个想必就是他的徒弟,叶修听他提起过,这两个弟子很优秀,简直就是宝贝蛋蛋,恨不得捧在手心里,藏在心窝窝里头。

魏琛是个道士,在叶修尚未开始修仙时去他道馆偷鸡被逮住了,被揍了一顿,现在魏琛都还津津乐道,叶修相当宽容地不与他计较,毕竟从此以后他鲜少打赢过叶修。

这老小子的徒弟也是一个比一个狡猾,先用美人计(喻文州:???)使他放松警惕,然后是桃木剑出现。

不过这回还真是便宜他徒弟了,叶修叹了口气,趁黄少天走远了显了形。

喻文州这回是真愣住了。

毕竟刚刚还倾国倾城的美女变成一个长着狐狸耳朵和尾巴的糙汉子还是很有冲击力的。

稍稍动动脑子就知道他们刚刚的对话已经被这狐狸偷听完了,喻文州也没法了,深山老林,不是谋财就是害命,狐妖要财没有,只能害命,干脆破罐破摔,两手一摊,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

叶修心下好笑,连忙解释道:“我不是来取你们性命的,我是来实现愿望的。”

实现愿望?

喻文州忽然恍然大悟:“你是......修仙?”

“正是,”叶修苦笑道,“说吧,你的愿望,财富,美人,名誉,随便什么都可以。”

喻文州却低头陷入了沉思,他在古籍上见到过狐妖修仙的故事……他忽然抬起头问道:“你们是要九条尾巴就可以羽化成仙?”

“是,”叶修抖了抖耳朵,“有什么问题吗?”

“没什么,我想好答案了。”书生的眼里忽然带了点狡黠的笑意。

“我希望,你长出第九条尾巴。”

卧槽卧槽卧槽。

如果可以的话,叶修真想扑过去亲他。

而事实是,喻文州微笑地看着他的身躯发出淡淡的荧光,天边所有星光都汇聚到他身上,然后愈来愈轻,愈来愈轻———

原来成仙是这种感觉,整个狐都轻盈飘生起来,不需要看,不需要听,一切都被感知,从熙攘的京城集市到大山深处草叶上的一颗露珠,翻一翻手,就能覆灭一朵云彩,挥一挥袖,就能改变一片星空。

正当叶修畅游之际,忽然听见天空中传来冯宪君温厚低沉的慈爱声音:“欢迎你,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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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一花,叶修就站在天庭到门口了。

门口的松树依旧一丝不苟地对称着,张新杰端着仙服站在一边,面无表情,而冯宪君站在他面前,满脸笑眯眯。

然后新上任的狐仙叶修一脸蒙逼地领了官服,一脸蒙逼地被委以重任,一脸蒙逼地从基层干起,为人民服务。

全程跟着玉皇大帝慈父般地笑脸和杠铃般的笑声。

夭寿啦!上了贼船啦!

叶修迅速地把衣服一扔,重任一丢,向厚厚的云层下面一跳:“我不修仙了!我要下去找老婆!”

天上一天,地上一年,叶修的确没在天上呆太久,但地上也是过了几月了。

红榜招贴出来,英俊的状元郎别着红花骑着骏马巡街,惹的大街上小姑娘纷纷脸红。

忽然天色猛然一变,乌云聚了起来,接连几月的大旱眼看着就到头了,人群开始大声欢呼,不知是为了状元还是为了降雨的神仙。

而那骏马上的状元似心有所感,抬起头来,一双桃花眼未语先笑。

真的有仙人,从天而降。

等顶礼膜拜人群的人群抬起头来时,那马上的俊俏青年,已不见了踪影。

下雨了。


从前有只狐狸叫叶修。

叶喻的叶,修仙的修。

他可不是一般的狐狸。

从他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来,他是只修仙成功的狐狸,而且还有一个很喜欢很喜欢的人。

这个人是谁呢?

叶修说,你们想都别想,我不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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